四公務員團體發信支持 解僱參與非法活動試用期公務員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20/08/21 15: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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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務員事務局上周致函各政府部門主管,稱試用期的公務員,若因參與非法公眾活動被捕及檢控,不論審訊結果為何可被解僱。政府人員協會、香港公務員總工會、國家行政學院香港同學會、香港特區政府公務人員聯會,今日(21日)發表聯合聲明,表示支持局方做法。

四個公務員團體認為,局方做法是符合港區國安法、《基本法》、《公務員事務規例》,以及《公務員守則》中對公務員的要求,認為公務員作為港府僱員,若然在試用期間的言行,令特區對該名員工產生負面看法而不再聘用,是屬於正常的僱傭關係。

聲明中又指,香港正處於水深火熱困境,認為港府必須加強施政力度,令香港重回正軌,強調公務員屬港府骨幹,工作表現、專業知識及行為操守都十分重要,並且是公眾期望,認為公務員必須有擔當、團結一致、盡忠職守,確保香港繁榮穩定,市民安居樂業,為落實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作出貢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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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宛彤